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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486050373/201709-92314 信息分类: 业务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7-09-22
发布机构: 萧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7-09-2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萧县行管局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号: 词:

萧县行管局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发布日期:2017-09-22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为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大行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落实力度,切实抓好机关后勤工作建设,推动机关后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通知如下:

    一、责任范围

    “一岗双责”是指领导干部既要抓好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又要抓好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领导班子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根据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落实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局党组副书记韩方信副局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吴岚(副局长):负责纪检、人秘、办公室、计划生育、财务、接待工作。

具体负责:纪检工作、机关党支部、党群组织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接待、财务方面的反腐倡廉工作。

郭锐(综合股长、保卫股长(兼)、党组成员):负责机关后勤、绿化、水电维修、卫生、安全保卫、信访工作及分管工作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张学民(人秘股长):协助局领导分管机关日常工作、计划生育、国有资产管理局、党群组织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具体负责: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邵继生(接待股长)接待、会务工作。

    二、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定期或不定期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同时,按照《萧县行管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开展定期督查,重点督查任务的落实情况。

    3、党组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各股室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汇报本部门的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

    4、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洁从警教育,加强与干部职工的廉政交心谈心教育活动。局长每年要与局党组成员交心谈心一次以上;分管领导每年要与分管股室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两次以上。

    5、建立健全干部队伍违法违纪预警机制,定期查摆分

析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苗头;规范和完善反腐倡廉规章制度。

    6、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及时查摆整改群众

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对在其责任范围

内干部队伍和工作出现问题的责任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

责任追究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