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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486046155/201712-58878 信息分类: 年度计划
内容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7-09-28
发布机构: 萧县房地产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7-09-2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萧县房管局2017年1-8月份工作总结和下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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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房管局2017年1-8月份工作总结和下步打算

发布日期:2017-09-28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为确保完成单位2017年全年目标任务,根据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照年初与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2017年1-8月份以来所做的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和实事求是的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找准工作薄弱环节,认真谋划,明确本年度下一步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措施,制定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保障房建设与管理

(一)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房管局负责保障房建设项目5个,包括龙山子、芦屯等2个续建项目和陈沟、毛郢子二期、、龙山子二期等3个新开工项目,完成保障房新开工3000套,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项目均按计划进行。

(二)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健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公租房补贴和分配

2017年,起草并经县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萧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萧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及时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将我县城区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新分配乡镇教师、“三资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新引进的专业人才、新招入的工作人员以及在本县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让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人群“应保尽保”。到8月底,分配保障性住房155套,发放住房补贴282户,20.59万元。

2、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方面存在问题整顿力度

2017年以来,房管局对历年来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家庭,根据新制定的《萧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萧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通过民政部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进行年审;对审计、信息核对发现的问题,积极配合监察部门进行查处,截至2017年8月底,取消保障对象资格124户,追回47户违规领取补贴补助资金28.68万元,清退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77套。

3、开展安置房源清理工作

按照政府要求,联合龙城镇、建投公司等部门,对政府建设、收购的安置房源与拆迁安置信息进行摸排,将闲置安置房,由政府收回,统筹安排,保国有资产的高效利用。

二、突出抓好商品房去库存工作

通过落实去库存政策,截至2017年8月底,我县商品住宅库存面积16万平方米,比2016年底减少了14万m2库存去化周期由原来的6.28个月减少到3个月,非住宅商品房库存总量为29万㎡,与16年底持平,库存非住宅商品房中,有24万㎡由开发企业进行初始登记,后转为自持物业或进行抵押融资并出租,待商业市场成熟后再进行出售。目前我县商品住宅库存量在合理的区间,非住宅商品房库存得到有效抑制。

三、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管控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监管,及时对房地产市场的跟踪、分析、研判和房地产调控政策研究,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及时化解风险,抑制不合理需求,防止房价过快上涨。

    2017年1--8月份,销售商品房面积44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增长9万平方米;商品住宅销售均价3800元/㎡,较去年同期每平方米增长600元,增幅11%。2017年每月的均价也有增长,由1月份均价3500元/㎡增长至8月份的4100/㎡,增幅17%。

2017年8月份,安徽省住建厅对宿州市进行房地产市场调研,指出我市商品住宅价格增幅排在全省前列,我县在全市范围内增幅最大。引起上级政府的关注,并对我县平稳住宅房价提出具体要求。

为规范我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效稳定商品住房价格,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精神和县政府的要求,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并通提请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采取部门联动,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优化土地供应、促进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各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将政府回购安置房纳入商品房备案系统、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等综合措施,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对政策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今年截至到8月主动公开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信息统计情况,对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规划、计划、地址、建设规模、户室户型和套数等基本情况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项目的政策、补贴名单、分配名单、退出名单、随机抽查清单也都进行了及时准确的公示。另外发布政务信息46条,回复书记、县长信箱来访28条,各类新闻通知9条,上报房地产市场信息176条,配合统计局完成房地产开发企业入库28家,今年新入2家,每月开网时会同统计局同事积极催报,认真审核报送数据,为各级政府制定房地产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一)严格落实新建商品房预售预售、合同备案及资金监管。做存量房交易备案工作

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合同备案制度,建立和完善商品房预售项目动态监管机制,通过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合同备案,使开发项目规划、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拆迁安置、查封、抵押、商品房备案价格、格式合同备案等得到有效落实。2017年1-8月份,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67件,面积43.28万平方米;合同备案4327 件,面积47.47万平方米,金额189798万元;格式合同模板全部均经过工商(市场监管局)审查备案。

加快商品房预售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出台了《萧县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并向政府提交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报告》。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2017年1-8月份,资金监管系统预售款进账132188万元,支出54154万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或支付农民工工资,有效降低了少数开发企业抽逃资造成问题项目。

建立存量房交易备案系统,2017年1-8月份,共完成存量房合同备案592件,备案面积6.69万平方米,交易金额2.32亿元。

(二)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

完善物业管理制度,出台了《萧县物业管理办法》,制定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指南;2017年以来,配合物价部门对8家商业小区进行了价格备案、服务等级评定;处理物业服务投诉70件;扎实开展小区物业管理,召开全县物业管理6次,开展了小区消防等物业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对物业企业及项目实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进行警告并督促限期整改,对结果进行综合考评,并进入档案;配合政府做好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各项工作。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认真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与萧县农业银行联合建立了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管理和使用监管更加科学、规范。2017年1-8月份,共完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2456.32万元,审批使用24.08万元,确保了住宅小区房屋及配套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所需资金。

(四)加大房地产执法力度,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推进开发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拟定《萧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科学设计考核指标,强化企业信用评价考核结果运用,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引导企业诚信守约、诚信经营,规范房地产市场; 6、7月份,我单位配合国土、住建、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县40多家开发企业进行联合检查,认真逐相逐条查找问题,限期整改。2017年1-8月份,对城区内的开发企业常态巡查3次,处理来信、来访、电话咨询、投诉、举报69件,其中:书记信箱20件,网络问政7件,信访投诉8件,县委、政府两督查办交办案件13件,行风热线21件;来人来电咨询、投诉50多件人次,处理满意率达98%以上,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房屋租赁、测绘、房地产评估、白蚁防治等工作

2017年1-8月份,共办理房屋租赁备案116件面积1.2万平方米;收缴公房租金73.45万元;房屋测绘30万平方米,出具测绘成果报告58件;评估52件,评估面积32万平方米,评估金额8453万元;白蚁防治面积44万平方米,实现开发项目全覆盖。

六、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按照“四个自觉”要求,坚决执行八项规定,纠正“四风”, 严控“三公经费”,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实现党员干部清正廉明。

七、扎实开展扶贫工作。

根据县政府安排,我单位抽调34名中层以上干部,67名职工帮扶黄口镇马常庄行政村,包保户180个,其中:已脱贫106户,未脱贫74户。包保人员积极宣传扶贫政策,对贫困家庭的基本情况、家庭成员信息、收支情况、生产生活条件等进行入户调查走访,建档立卡,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脱贫; 2017年1-8月份,我单位向帮扶村投入资金10000元、发放棉被20条、面粉96袋、食用油96桶,缓解部分特殊贫困户的生活困难。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保障房建设与管理

1、确保保障房建设用地供应,推进保障房建设进度。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要提前确定地块,开展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确保及时供地,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土地,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2、严格落实住房保障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底,房管局会同民政局、龙城镇政府对享受租赁补贴及实物分配的家庭,采取逐户审核的方式进行复核,对因家庭收入、住房条件改善和自身条件变化不再符合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家庭,及时核准取消其资格。

(二)、非商品房去库存、稳定商品住宅价格

1、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办发[2017]2号文件)的要求,参照《宿州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结合我县的实际,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发挥政策引导消费作用,有效减少非商品住宅的存量。

    2、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对商品住宅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制度和联席会议议定制度,采取保障住房有效供应、加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管理、将政府回购安置房纳入商品房网签系统、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等综合措施,稳定我县商品住房价格。

(三)、明确单位职能,尽快完成“三定方案”报批工作

房管局于2007年由县政府批准。随着我县经济、城市建设的发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房管局职能有较大的变动。我局已于2017年1月4日拟定“三定方案”,申请重新核定萧县房地产管理局的职能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便于房管局开展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1、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搞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商品房登记备案及预售许可工作,实行物业管理企业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尽快完成《萧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文件的报批工作,推进企业信用成果的应用,大力扶持诚信守法的开发企业,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2、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严格执行《萧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规定,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做到全部商品房预售资金进入监管账户,确保重点监管资金用于商品房工程建设。

(五)、继续加强与结对村扶贫村的建设工作。继续贯彻落实扶贫政策,做好上级布置的扶贫工作。

 

 

 

萧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