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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752962659/201610-00025 信息分类: 计划安排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DOC 发文日期: 2016-09-29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6-09-2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
号: 萧政办秘〔2016〕82号 词:

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9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9月29日

 

 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县重点领域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省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4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宿政办秘〔2016〕7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下。

一、充分认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取得显著成效。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新闻发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充分发挥新闻发布的平台作用,增强我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权威性,提升政府公信力,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明确当前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重点领域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要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继续推行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等信息公开;着力做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医疗服务收费、学校招生、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公示;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
    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新闻办从2016年第三季度开始,组织县编制、教育、财政、人社、国土、住建、房管、卫生、审计、民政、环保、安监、市场监管、科技、国有资产、法制、人民法院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举办系列新闻发布会。
    三、建立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突出权威解读、权威发布、权威回应。

(一)建立信息发布的工作机制。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由县政府新闻办、县政务公开办负责统筹协调,各牵头部门负责具体发布,并在部门内部确定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新闻发言人工作机制。
    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公告新闻发布信息,并根据县政府新闻办、县政务公开办安排,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二)确定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

各相关部门要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并保持相对稳定,名单确定后报县政府新闻办、县政务公开办备案。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舆情的收集、研判工作。
    (三)实行定时发布和临时发布相结合。
    定时发布:各相关部门要制订年度新闻发布计划,并报县政府新闻办、县政务公开办,原则上每季度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发布。各相关部门新闻发布顺序及主题,经县政府同意后,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告。
    临时发布: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县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内容、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等,及时向县政府请示新闻发布意向。县政府新闻办、县政务公开办也可根据工作情况,向各部门主动提出临时新闻发布建议。
    对于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以及其他重要事件的应对、处理、进展、结果等政务信息,以及需要部门对虚假、不实、负面信息进行澄清的,按归口管理的原则,各相关部门报参与事件处理的县领导批准,在授权范围内按发布口径及时、准确对外发布。
    四、规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
    (一)严格审查程序。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召开新闻发布会后,各相关发布部门应将新闻发布稿报送县政府新闻办、县政务公开办审核同意,并填报《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申请表》报送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新闻办,由县政务公开办安排新闻发布会时间。
    在公开信息前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各相关部门的新闻发布会应统一归口管理,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安排新闻发布会。
    (二)正确引导舆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认真确定主题,精心准备,及时发布,确保在回应质疑、澄清事实、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不失声、不缺位。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列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县信息中心要切实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网上监测,县政府新闻办、县政务公开办适时对不履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义务的部门开展督查,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附件: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申请表

 

 

 

 

 

 

 

 

 

 

 

 

 

 

附件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会议名称

 

时    间

 

地 点

 

会议规模

 

参与媒体

 

新闻发言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新闻发布
主要内容

 

主管部门
意    见


    年    月    日

县政府分管
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审批机关
审核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群团各部门。